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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系列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15来源:浙江省地理学会作者:张兴平浏览次数:148

各单位会员、各位会员:

根据浙江省地理学会2020 年工作计划,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现全面启动浙江省地理学会系列奖项评选表彰活动,即第二届“浙江省地理科学成就奖”、第二届“浙江省青年地理科技奖”、“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单位”和“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各奖项推荐、提名办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浙江省地理科学成就奖”

1、推荐渠道:学会现任常务理事和理事提名;每位常务理事可提名1位候选人,两位理事可以联名提名1位候选人。

2、提名条件:被提名人年龄在75 周岁(含)以上,即194571 日以前出生;在地理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

二、第二届“浙江省青年地理科技奖”

1、表彰名额:表彰人数不超过10 人。

2、推荐渠道:各主要地理单位、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和各市级地理学会,每个推荐机构可推荐1-2人;学会现任理事两人或以上可联名推荐1人。

3、提名条件:

1)被推荐人为年龄在40周岁(40周岁,即1980 7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浙江省地理学会正式会员,长期在浙江省内的学术和教育等机构工作,积极参加浙江省地理学会组织各项活动的。

2)热爱地理科学研究或教育工作,并在地理科学研究和地理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

3)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优良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得到业内同行好评,并在业务工作中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者;

2)  在科学活动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所从事学术活动的专业面过窄者,必须有所实用;学术活动涉及范围很广者,应有相应的综合研究能力。

3)  在地理科学知识普及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三、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单位

1、推荐渠道:承办学会活动的,由学会秘书处直接推荐。承办或组织中国地理学会等其他组织活动,由承办或组织单位自荐。

2、提名条件:浙江省地理学单位会员,且积极承办或组织参与浙江省地理学会及中国地理学会等活动的单位会员。

四、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者

1、推荐渠道:负责承办和组织学会各项活动,由学会秘书处直接推荐。负责承办或组织中国地理学会等其他组织活动,由承办或组织单位推荐。

2、提名条件:浙江省地理学个人会员,且积极负责承办或组织参与浙江省地理学会及中国地理学会等活动的个人会员。

五、推荐材料

上述奖项提名和推荐截止日期为2020630日。纸质材料邮寄(送)到浙江省地理学会秘书处。

报送材料要求:

1)浙江省地理科学成就奖:“浙江省地理科学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1份,另附电子版;

2)浙江省青年地理科技奖:“浙江省青年地理科技奖”推荐表1份及附件材料1套,另附电子版。

3)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单位:浙江省先进学会工作单位自荐表1份及附件材料1套,另附电子版。

4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先进学会工作者单位自荐表1份,另附电子版。

联 系 人:张兴平  联系方式:18072711558

电子邮件:zxp0571@zju.edu.cn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310027

 

附件1浙江省地理学会“浙江省地理科学成就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省地理学会“浙江省青年地理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单位”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附件4“浙江省地理学会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浙江省地理学会

2020415